全國政協委員、全國工商聯副主席、新華聯集團總裁傅軍在今年兩會上提出了《關于具體落實國務院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“新36條”的建議》的提案。傅軍認為,“新36條”的頒布,為民營企業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政策保障和市場機遇,深得民營企業的擁護,也進一步堅定了民營經濟發展的信心和決心,提振了民間投資的意愿。我們也應清醒地看到,“新36條”還只是籠統地規定了允許民間資本進入的行業范圍,但如何進入,采取何種方式,能占多大比重,如何與現有壟斷國企協調,則并未有明確細則,因而使其效果大打折扣。在現有的制度框架下,由于存在政策執行障礙,局部利益群體從中作梗,改革步伐推進緩慢,“玻璃門”、“彈簧門”問題始終沒有得到根本解決。
傅軍說,盤活民間資本,不僅是民間資本自身的需要,更是國家的需要。鼓勵非公經濟和民間投資,不僅關系到中國經濟的轉型大計,也關系到中國未來市場經濟的資源配置方式的方向性選擇。如果有規定不能落實、有政策沒法執行,不但會損害政府的公信力,更會讓民間資本失去信心。而要使“新36條”真正能發揮作用、產生實效,關鍵在于政府管理部門真正消除“忌私”觀念,真正打破壟斷行業準入壁壘,及時出臺相關配套措施,真正建立民間投資社會服務體系,有效形成政策執行的監督機制。
為此,他建議國家下大決心、花大氣力在以下四個方面拉動民間投資:
一是盡快出臺“新36條”的相關配套措施。目前,在法律和政策規定層面,民間投資的準入范圍和相關措施規定基本上是清楚的,主要問題在操作層面。因此,希望國務院敦促各部委針對“新36條”盡快出臺具體而明確的配套細則,切實保障民營企業的自身話語權和獲得穩定、可靠的投資收益權。為保證實施細則的執行效果,政府相關部門還要有監督,有專門的機構和人員對“新36條”是否落實進行督查,以此促進“新36條”能真正“落地”,使民間投資在拉動內需上大有作為。
二是落實民間資本進入難以涉足的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領域。基礎產業和基礎實施建設都是利國利民的重要產業。經過多年的磨練和積累,不少民營企業已發展成為生產規模大、產品檔次高、投資能力強、經營管理機制先進的現代企業,具備進入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領域的實力和條件。近年來,國家雖對民間資本敞開了大門,但由于種種限制,基礎產業與基礎設施領域一直是民間資本投資涉足最少、進入最為艱難、最難以擴張的產業領域,因而也是民間投資進入最為不足的領域。為了充分發揮民間資本的作用,建議國家支持更多的優勢民營企業投資建設經濟適用住房、公共租賃住房等政策性住房,參與棚戶區改造,享受相應的政策性住房建設政策,在市政公用事業領域大顯身手。
三是落實民間資本進入門檻很高的金融服務業。目前,我國金融機構數量不足、結構單一,尤其是中小型金融機構嚴重匱乏,導致民間投資融資困難,從長遠看也不符合經濟可持續發展的要求。而金融業作為壟斷性極強的行業,民間資本想進入也非常困難,只能爭搶極其有限的村鎮銀行和小額貸款公司份額。為了讓民間資本在金融業發揮更大作用,建議國家按照“金融產品分大小、金融服務分對象、金融機構分層次”的思路大力培育和發展中小金融機構,進一步降低準入門檻,讓有實力、講信譽的民營企業能興辦銀行、保險公司、證券公司和投資基金公司等,而不是只當配角,更好地促進中國金融業的快速發展。
四是落實民營資本進入壟斷性最強的電信、石油、鐵路等行業。對于競爭性領域,國家都應遵循市場規律,放開競爭。比如石油就是競爭性產業,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的石油公司都是民營的,不存在特殊性。但目前,國資委仍規定電信、石化等七大行業的國有資本要有絕對的控制力。這就意味著民營資本要進入這些領域幾乎是不可能的。這也導致國有資本在電信、石油、鐵路等行業和領域中長期處于壟斷地位。為了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,建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,激發經濟增長的內生動力,穩固可持續發展的基礎,建議國家不但從政策層面真正鼓勵民營資本進入石油、電信、鐵路等壟斷領域,還要給民間資本的進入開辟綠色通道,清除一切不合理的限制法規,給出時間表,使民營資本與國有資本享受同等市場待遇,共同推動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