華夏時報(www.chinatimes.net.cn)記者 方鳳嬌 徐蕓茜 北京報道
傳統村落特別是具有民族風格的傳統村落是中華文明的鮮活載體,維系著中華民族的歷史記憶,寄托著中華兒女的鄉愁,是歷史留給我們的寶貴遺產。
最近公布的2021年“中央一號文件”明確要求,加強村莊風貌引導,保護傳統村落、傳統民居和歷史文化名村名鎮,加大農村地區文化遺產遺跡保護力度。
全國政協委員、新華聯集團董事局主席傅軍對《華夏時報》記者表示,近年來,我國出臺加強傳統村落保護的指導意見,加大傳統村落保護力度,相關工作取得了顯著進展。然而,部分地方卻出現了“強制人屋分離”“趕村民上樓”等傳統村落保護與開發亂象,有的甚至造成了嚴重的后果。
近日就有類似的案例。2月14日傍晚,有近400年建寨歷史的“中國最后的原始部落”云南滄源佤族自治縣翁丁村老寨發生火災。全寨105戶房屋絕大多數被大火燒毀,僅剩下三四戶房屋較為完整。
據媒體報道,造成翁丁村寨此次火災悲劇的原因之一就是“人屋分離”。在旅游業興起后,大部分村民搬遷到了新村,只剩下17戶仍在老寨居住。按照當地規定,搬到新村的村民每戶每天可以派一人回到老寨的房子里“上班”,“上班”時間為每天8點半至下午5點左右。起火當日,老寨的大部分村民已經下班回到新村,房子起火時沒有被及時發現,導致火勢迅速蔓延。
在傅軍看來,事實上,不僅云南翁丁村老寨,不注重對傳統村落保護的現象在全國多個地方的傳統村落中都存在。
傳統村落特別是具有民族風格的傳統村落是中華文明的鮮活載體,維系著中華民族的歷史記憶,寄托著中華兒女的鄉愁,是歷史留給我們的寶貴遺產。
最近公布的2021年“中央一號文件”明確要求,加強村莊風貌引導,保護傳統村落、傳統民居和歷史文化名村名鎮,加大農村地區文化遺產遺跡保護力度。
全國政協委員、新華聯集團董事局主席傅軍對《華夏時報》記者表示,近年來,我國出臺加強傳統村落保護的指導意見,加大傳統村落保護力度,相關工作取得了顯著進展。然而,部分地方卻出現了“強制人屋分離”“趕村民上樓”等傳統村落保護與開發亂象,有的甚至造成了嚴重的后果。
近日就有類似的案例。2月14日傍晚,有近400年建寨歷史的“中國最后的原始部落”云南滄源佤族自治縣翁丁村老寨發生火災。全寨105戶房屋絕大多數被大火燒毀,僅剩下三四戶房屋較為完整。
據媒體報道,造成翁丁村寨此次火災悲劇的原因之一就是“人屋分離”。在旅游業興起后,大部分村民搬遷到了新村,只剩下17戶仍在老寨居住。按照當地規定,搬到新村的村民每戶每天可以派一人回到老寨的房子里“上班”,“上班”時間為每天8點半至下午5點左右。起火當日,老寨的大部分村民已經下班回到新村,房子起火時沒有被及時發現,導致火勢迅速蔓延。
在傅軍看來,事實上,不僅云南翁丁村老寨,不注重對傳統村落保護的現象在全國多個地方的傳統村落中都存在。
傅軍強調,特別是“人屋分離”的做法,存在一些問題。比如,首先,導致村落“空心化”,影響傳統村落的文化傳承。傳統村落不是單純的傳統建筑,而是包含了傳統建筑、村民生活、歷史文化、風土人情等諸多要素的生態群落。
其次,不利于傳統村落的文旅開發。游客觀賞一個傳統村落,想要了解的是這個村落的歷史文化、風土人情,是叫賣聲聲的市井味,是炊煙裊裊的煙火氣,而不是一座座冰冷的古宅老屋。“人屋分離”后,這里沒有了市井生活,沒有了人間百態,自然也就沒有了對游客的吸引力,文旅開發也將隨之萎縮。
再者,會降低村民的獲得感。村民是村落的主人,村落是村民的家園。村民是使用者、傳承者,傳統村落保存至今,靠的是村民們的日常維護。“人屋分離”不僅剝奪了村民的使用權,也導致他們無法共享文旅開發帶來的收益,降低他們的獲得感。
此外,不利于傳統村落的保護。“房不怕住,就怕空置。”對于房屋特別是傳統建筑來說,有人居住使用,可以做到經常維護修補,可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,這樣就能確保房屋的健康。如果空置,導致無人看管,房屋可能加速老化,甚至發生火災等安全事故。
傳統村落是我國傳統文化的歷史積淀,是不可再生的文化遺產,必須保護好、開發好、繼承好。因此,針對部分地方傳統村落存在的“人屋分離”問題,傅軍主要提出三條建議:首先,堅持以人為本,做到“人不離屋”,把傳統村落繼承好、保護好、開發好。要統籌規劃,科學管理,讓村民回到村落,讓村落回歸村民,做到村人合一,實現共治共享。通過村民參與,保護好村落的傳統選址、格局、風貌以及自然和田園景觀等整體空間形態與環境,保護好村落中的文物古跡、歷史建筑、傳統民居等傳統建筑,保護古路橋涵垣、古井塘樹藤等歷史環境要素,保護好非物質文化遺產以及與其相關的實物和場所,繼承傳統文化,煥發村落生機。
其次,政府加大保障補貼力度,解決村民的后顧之憂。充分考慮村民的生存需求、發展要求和公平訴求,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力度,提高村民生活質量,讓村民住得方便、住得舒心,切實得到傳統村落保護的實惠。對于堅守古宅老屋的村民,應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引導和幫扶,比如在商業經營、民宿建設、文旅產品方面提供指導,使其在村落開發中有更多獲得感和幸福感。
此外,加強對村民的培訓教育,提升他們的安全意識和保護能力。成立由專家學者、公務人員、地方文化學者等共同構成的中國傳統村落保護宣講團,并建立起定期宣講制度,為村民宣講國家相關政策精神,實現傳統村落的可持續發展。
其次,不利于傳統村落的文旅開發。游客觀賞一個傳統村落,想要了解的是這個村落的歷史文化、風土人情,是叫賣聲聲的市井味,是炊煙裊裊的煙火氣,而不是一座座冰冷的古宅老屋。“人屋分離”后,這里沒有了市井生活,沒有了人間百態,自然也就沒有了對游客的吸引力,文旅開發也將隨之萎縮。
再者,會降低村民的獲得感。村民是村落的主人,村落是村民的家園。村民是使用者、傳承者,傳統村落保存至今,靠的是村民們的日常維護。“人屋分離”不僅剝奪了村民的使用權,也導致他們無法共享文旅開發帶來的收益,降低他們的獲得感。
此外,不利于傳統村落的保護。“房不怕住,就怕空置。”對于房屋特別是傳統建筑來說,有人居住使用,可以做到經常維護修補,可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,這樣就能確保房屋的健康。如果空置,導致無人看管,房屋可能加速老化,甚至發生火災等安全事故。
傳統村落是我國傳統文化的歷史積淀,是不可再生的文化遺產,必須保護好、開發好、繼承好。因此,針對部分地方傳統村落存在的“人屋分離”問題,傅軍主要提出三條建議:首先,堅持以人為本,做到“人不離屋”,把傳統村落繼承好、保護好、開發好。要統籌規劃,科學管理,讓村民回到村落,讓村落回歸村民,做到村人合一,實現共治共享。通過村民參與,保護好村落的傳統選址、格局、風貌以及自然和田園景觀等整體空間形態與環境,保護好村落中的文物古跡、歷史建筑、傳統民居等傳統建筑,保護古路橋涵垣、古井塘樹藤等歷史環境要素,保護好非物質文化遺產以及與其相關的實物和場所,繼承傳統文化,煥發村落生機。
其次,政府加大保障補貼力度,解決村民的后顧之憂。充分考慮村民的生存需求、發展要求和公平訴求,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力度,提高村民生活質量,讓村民住得方便、住得舒心,切實得到傳統村落保護的實惠。對于堅守古宅老屋的村民,應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引導和幫扶,比如在商業經營、民宿建設、文旅產品方面提供指導,使其在村落開發中有更多獲得感和幸福感。
此外,加強對村民的培訓教育,提升他們的安全意識和保護能力。成立由專家學者、公務人員、地方文化學者等共同構成的中國傳統村落保護宣講團,并建立起定期宣講制度,為村民宣講國家相關政策精神,實現傳統村落的可持續發展。